沈海高速宁德北互通口区域涝点整治工程主要材料采购项目谈判公告
谈判公告
宁德市高速公路养护工程有限公司对沈海高速宁德北互通口区域涝点整治工程主要材料采购项目(项目编号:ND-2024-WZ-003)的下述内容及服务进行竞争性谈判采购,欢迎中国境内合格的供应商前来参加谈判。
1.谈判采购内容和要求:
沈海高速宁德北互通口区域涝点整治工程主要材料采购项目
序号 | 供应 范围 | 采购内容 | 规格型号 | 单位 | 暂估数量 | 控制单价(元) | 小计 | 备注 |
(含税) | (元) | |||||||
1 | 沈海高速宁德北互通口区域涝点整治工程 | 钢筋混凝土顶管 | Φ2000 | m | 120 | 2860 | 343200 | |
2 | 商品混凝土 | C20(32.5) 碎石31.5mm 塌落度120-160mm | m3 | 2324.58 | 345 | 801980 | ||
3 | C15(32.5) 碎石31.5mm 塌落度120-160mm | m3 | 50.898 | 325 | 16542 | |||
4 | C30(42.5) 碎石31.5mm 塌落度120-160mm | m3 | 296.083 | 389 | 115176 | |||
控制总价(含税13%)(元) | 1276898 |
注: (1)本项目设有最高控制单价及最高控制总价,供应商报价或者修正后的报价不得高于上述规定的最高控制单价及最高控制总价,否则该供应商的响应文件将被视为未实质性响应谈判文件要求,其响应文件将被否决。 (2)供应周期:自合同签订之日起至完工,在供货周期内,供应商应按照采购人根据施工计划等的要求及时供货,具体供货时间以采购人具体通知为准。 (3)供应商必须对合同包中的全部货物进行报价,不得仅对合同包中的部分货物进行报价,否则其响应文件将被拒绝。 (4)本项目谈判报价应包含: a.合同包材料运输至供货地点产生的所有费用,运输过程中发生的一切与采购人无关的外围干扰及各种纠纷由供应商自行解决,其产生的相关费用由供应商自行承担。 b.为提供和完成合同规定的货物和服务及缺陷修复所需的劳务、设备、材料、运输至采购人指定地点的保险及卸货费、材料第三方送检、样品、管理、利润等费用,以及合同明示或暗示的所有责任、义务和一切风险。该报价含增值税税费,税费按13%结算,供应商必须应提供正式的可抵扣的增值税专用发票。 (5)本次采购的具体数量、型号详见报价清单,清单中数量是为了统一报价而暂定的合同执行的预估数量,实际以采购人的通知为准。采购人有权对供货数量进行调整,最终供应数量根据实际供货情况结算,依据施工进度需求量运到采购人指定地点。供应商应充分考虑因取消供货、实际数量与清单中数量可能存在较大差异而产生的报价风险及因分批次供货所产生的运费额外支出等。 (6)合同内供应材料价格实行固定制,供货期间,价格不予调整。 (7)成交供应商不得转包他人,若发现转包,采购人将不予退还其保证金及履约保证金,并有权要求成交人按转包金额的20%承担违约责任。 (8)收货地点:买方项目工地指定地方(沈海高速宁德北互通口区域)。 |
2.供应商基本资格条件:
(1)供应商应符合竞价项目经营范围,具有独立企业法人资格的生产厂家、经销商或涵盖建筑材料销售等建筑材料相关销售的贸易公司,必须具有一般纳税人资格并提供相关证明。具有合法、有效的营业执照等。
(2)供应商自2021年1月1日以来在福建省高速公路采购招标中出现过在投标有效期内撤回投标、放弃中标、挂靠投标、围标串标等行为的且在处理期限内的(以福建省交通运输厅网站公布的为准,且在处理期限内的),资格审查不予通过。或被安博网页版,安博(中国)因供货质量不合格、供货不及时、合同执行不到位等原因列入不合格供应商黑名单,资格审查不予通过。
(3)具有投资参股关系的关联企业,或具有直接管理和被管理关系的母子公司,或法定代表人为同一个人的两个及两个以上法人不得同时参加同一合同包谈判,否则均按废标处理;
(4)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竞价。
(5)在“信用中国”网站(http://www.creditchina.gov.cn/)中被列为失信被执行人的供应商,不得参加谈判。
4.愿意参加本项目谈判的供应商,请于2024年5月16日至2024年5月19日通过安博网页版,安博(中国)(网址:www.virtualssn.com)下载采购文件。
5.响应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响应文件应于2024年5月20日10:30(北京时间)前按下述地址送至宁德养护公司指定开标地点(宁德市蕉城区万安西路22号1楼)开标室,逾期收到的或不符合规定的响应文件将被拒绝。报价开封时间、地点: 2024年5月20日10:30(北京时间),宁德养护公司指定开标地点(宁德市蕉城区万安西路22号1楼)开标室。
5.1报价文件接收方式
报价文件装订成册并密封报送至我司,报价文件人工送达(出席代表需携带法人代表证明或法人授权委托书、身份证原件及盖有单位公章的上述资料复印件以供审查)。供应商因自身原因导致报价失败的,由供应商承担全部责任。
6.谈判时间、地点:定于2024年5月20日在宁德养护公司指定开标地点(宁德市蕉城区万安西路22号1楼)开标室进行谈判,具体准确时间另行通知。
7.凡对本次谈判提出咨询澄清或疑问,请在响应文件递交截止时间之前三日以书面形式与宁德市高速公路养护工程有限公司联系。
8.谈判文件和要求如有补充修改,宁德市高速公路养护工程有限公司将通过安博网页版,安博(中国)(网址:www.virtualssn.com)通知,请供应商自行关注。
9.评审办法:最低价评审法,具体详见谈判文件。
采购人:宁德市高速公路养护工程有限公司
地 址:福建省宁德市蕉城区万安西路22号二号办公楼3层
联系人:张先生
电 话:15659310379
谈判保证金汇入账号:
户 名:宁德市高速公路养护工程有限公司
开户行: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宁德分行营业部
账 号:35001682433050000662
注:谈判保证金单据汇款附言上请注明“ND-2024-WZ-003谈判保证金”。
附件1-沈海高速宁德北互通口区域涝点整治工程主要材料采购项目谈判文件.doc