福建中驰交通工程有限公司2017年施工分包队伍及物资服务供应商建库公告
福建中驰交通工程有限公司
公开征集施工分包队伍库以及物资、服务供应商库
资格审查的公告
一、资格审查目的
我司目前所承接的施工工程主要有交通标志标线、隔离栅、护栏、声屏障等项目施工及交通安全设施产品销售。为规范施工分包队伍及物资、服务供应商选择,拟采用公开资格审查方式建立施工分包队伍及物资、服务供应商信息库。我司将视施工项目、物质、服务特点及规模等情况,按照相关办法规定在库内选择施工分包队伍及供应商。
二、基本原则:
本次公开建库,坚持“公正、公平、公开”的原则,欢迎有意愿的企业参加。
三、施工分包队伍类别及资格要求
(一)施工队伍的分类:
施工队伍有专业分包队伍及劳务分包队伍,主要分为交通安全设施、房屋建筑等。
(二)施工队伍的资格要求
1、专业分包队伍资格要求
专业分包队伍应具有独立法人资格、依法取得营业执照、税务登记证,同时具备以下资质之一:
(1)交通安全设施类:公路交通工程专业交通安全设施分项二级及以上。
(2)房屋建筑类:房屋建筑三级及以上。
2、劳务分包队伍资格要求
劳务分包队伍应具有独立法人资格、依法取得营业执照、税务登记证,具有从事类似工程业绩。
3、专业分包队伍也可以承担相应类别的劳务分包。
四、物资、服务供应商类别及资格要求:
(一)物资、服务供应商的分类
物资、服务供应商分机械设备类、材料类、服务类。其中:
1、机械设备类:是指交通安全设施用的设备(标线涂料生产设备、热熔标线划线车、热熔釜,特种车辆如高空作业车、随车吊,10T及以上吊车、叉车等)、办公生活设备等。
2、材料类:是指交通安全设施项目工程材料(包括符合交通标志类的铝材、反光膜、钢材、紧固件等,标线原材料,装饰材料,化工材料,厂拌水泥砼混合料等)、交通安全设施成品材料等。
3、服务类:是指交通安全设施项目工程用设备的维修、租赁、保险;交通安全设施材料运输等。
(二)物资、服务供应商的资格要求
物资、服务供应商应具有独立法人资格,依法取得营业执照、税务登记证,其中:服务类中交通运输材料运输企业还应依法取得交通主管部门颁发的道路运输经营许可证。
五、参与资格审查需提交的材料
(一)施工分包队伍
1、专业分包队伍
(1)公司营业执照;
(2)公司税务登记证(若营业执照为三证合一,此项忽略);
(3)公路交通工程(公路安全设施)专业承包贰级及以上;
(4)具有承包高速公路施工的工程业绩证明,以合同为准。
2、劳务分包队伍
(1)公司营业执照;
(2)公司税务登记证(若营业执照为三证合一,此项忽略);
(3)类似工程业绩证明,以合同为准。
(二)供应商
1、公司营业执照;
2、公司税务登记证(若营业执照为三证合一,此项忽略);
3、物资、服务供应商应提供与营业执照相符的企业经营的主要产品目录;
4、其他
(1)服务类中交通标志材料运输企业:另请提供交通主管部门颁发的道路运输经营许可证;
(三)上述材料均应加盖公章,如非本企业法定代表人参加报名,参加报名的人员应提交法人代表授权委托书,授权委托书由法定代表人签字。
(四)《施工队伍及物资、服务供应商承诺函》,格式详见附件。
六、递交资格材料时间及地址、资格审查时间及结果发布
(一)递交资格材料时间、联系方式、方式
1、递交时间
公告发布日起的2017年每个工作日,上午8:00至12:00;下午14:30至17:30。
2、递交联系方式
地址:漳州市漳浦县绥安镇火烧铺原鹿溪糖厂内福建中驰交通工程有限公司二楼生产部;
电话:0596-3171277
联系人:张先生、方先生。
3、递交方式
邮寄或送至上述地址。
(二)资格审查时间及结果发布
我司将视递交材料的情况,适时组织人员进行资格审查,并将结果发布于我司厂务公开栏公开,届时可能要求相关单位进行澄清,请参加资格审查单位保持通讯畅通。
(三)其它
1、已在我司登记入库的企业,应按照以上要求重新递交资格审查材料,但2016年度经我司考核列入黑名单的,本年度资格审查将不予通过。
2、我司从2017年4月1日起,将按照相关管理办法规定,从本次登记入库的合格施工分包队伍库及物资、服务供应商库中选择施工分包队伍及物资、服务供应商。
七、公告发布媒介
本公告同时在福建日报、海峡都市报、福建省高速公路有限责任公司门户网站(www.fjgsgl.com)、安博网页版,安博(中国)门户网站(www.virtualssn.com)上发布。
福建中驰交通工程有限公司
2017年3月7日